17732605906

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有地名的湖北商标注册怎么办?

有地名的湖北商标注册怎么办?

作者: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05 08:49:44

在商标注册中,玩名字已经成为困难。地名作为区域性商标专用名,在作为商标使用时也有其独特的作用。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兰州拉面”、“烤鸭”、“Shaxian小吃”和一系列地名商标,或者“金华火腿”、“平谷桃”、“烟台苹果”等农产品标志。但《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内的地名或者对外公布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些有地名的湖北商标注册怎么办?

事实上,这种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是指商品来自某一地区的标志,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决定。申请地理标志认证商标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申请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非营利组织、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法人,其经营范围与被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有关。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地理标志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申请登记,并对地理标志实施监督管理。地理标志商标的特定使用者必须是地理标志地区的生产经营者。“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所有生产经营者。地理标志注册人不享有“地名+产品名称”商标专用权,但享有地理标志专用权。

我国对商标注册专用权实行工商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两者在启动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同时又有一定的交叉。我国对商标注册专用权实行工商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两者在启动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同时又有一定的交叉。两者在处理时间、启动程序、处理内容上有所不同。

从处理时间上看,工商机关处理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比较迅速,花费时间较短。从启动程序来看,工商机关处理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可以依商标专用权人的申请启动,也可以主动依职权进行查处。从处理内容上看,工商机关只能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应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一、当事人就商标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再就同一当事人提出的同一商标纠纷控告立案受理。

但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受理: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B.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应处窃,或者人民法院仅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赔偿纠纷进行审理的;

C.商标注册人的多件注册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如果商标注册人就其中部分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则对其余不同的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立案查处。

二、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只能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三、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这是国家法律对审判权行使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不受其他机关对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情况的影响。

四、当时人对于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曰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同一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发现侵权货物即将出口到国外,又来不及向法院申请保全,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的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在我国,除了工商部门和法院之外,海关也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实施边境保护措施。

互联网打破了信息交互的壁垒,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发现抄袭者也多了起来。那么如何才能保护你脑力劳动的果实呢,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是这个作品的创作者呢?了解一下

1、版权是什么?版权=著作权版权是一种通俗的说法,而著作权是一种专业说法,是针对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它表现为: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2、版权的保护期有多长?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版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本身权利包含了两大类: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

4、办理版权登记对我有什么好处?

(1)使作品具有独占性一旦授予著作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让、售卖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使作品得到保护。

(2)可作为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作品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作品一旦被授予著作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因此,作品只有申请著作权,并经过版权局审查后,授予著作权,才能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

(3)可争取政府奖励各地方政府均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著作权申请进行奖励。财政部、工信部出台对于研发费用的补助,并可以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4)可作为因版权产生纠纷时的依据著作权证书享有作品著作权证明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问题。

(5)增值在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交易活动时,需要提供著作权(版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登记证书将有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实现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

6、哪些作品可以登记?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发展,很多人开始发明出新的技术,注册自己的专利权。但是注册了专利权之后,也需要注意专利保护期限。那么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专利保护期限怎么延期?

中国专利可以分为三类,它们的使用年限各有不同: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保护期限法定为20年。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保护期限法定为10年。

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法定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版权所有: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