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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作者:湖北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30 08:46:29

商标申请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常听人说起商标申请在先原则,那么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呢?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哪些区别?今天武汉商标注册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解答一下: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仅以 商品分类为例,按照《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共有42个大类,涉及几万种商品,中国又将其分为485个类似群,体系庞杂,内容琐细,且还不断更新变化,对商品类别和类似群的判断,需要专门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才能准确地把握和判别。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小编融洽提示: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商标法不仅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同时也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并且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规定,也适用于注册商标。 因此,在探讨注册商标使用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什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 “商标使用”,作一介绍。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商标法不仅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同时也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并且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规定,也适用于注册商标。 因此,在探讨注册商标使用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什么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作一介绍。

 商标使用意义重大,具体有如下几种使用方式:

(1)所谓公开使用,是指商标使用应当在公开的商业领域及相关领域进行。

(2)所谓合法使用,是指商标使用行为应当合法,如果商标使用行为违法,不构成“商标使用”。比如在烟草类商品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如果某一公司在烟草类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那么无论这个商标使用了多久,无论该公司对这个商标宣传了多久,在商标法上,视为该商标没有使用。在合法使用问题上,要注意区分商标使用行为的合法性和其他行为的合法性。比如,某公司生产使用某一商标的某种药品,但该药品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即投入市场。在这个例子中,药品包装未标注许可证违反了相关规定,不具有合法性,但是,商标使用在药品上这个行为并不违法,具有合法性,可以构成商标使用。

(3)所谓商业性使用,是指商标真实的使用在某种商品或服务上,进入 流通、消费等领域,在相关公众当中形成商誉,发挥其区分商品来源,表彰商品质量的功能的使用行为。

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声明以及单纯的许可、转让注册商标行为,都无法使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结合,无法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不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只有使用,才能发挥其区分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等作用。因此,商标使用在商标法上意义重大。在几个重要的商标制度中,“商标使用”都有重要作用:

(1)在申请商标中注册时,如果与他人同一天递交申请,那么 在先使用的将获得商标注册;

(2)缺少内在显著性的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 可能获得显著性;

(3)在先使用的并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获得排他性;

(4)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可以排除代理人、代表人的抢注;

(5)在商标近似的判断中,在先使用带来的知名度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之一;

(6)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会被依法撤销;

(7)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中,使用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如何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体如下: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 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办理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4、办理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在找商标注册公司的时候,经常看到商标注册100%通过的噱头。而商标真的能100%通过吗?小编很真诚的告诉你:商标注册并没有100%的通过率,没有一个署理所、署理人敢担保商标一定会经过,由于任何一个商标的注册请求,都有片面和客观的要素搅扰,任何一个要素都或许影响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小编从以下几点说说商标注册:对图形检索的盲区:咱们都知道商标的方式有多样性,其中一种便是图形商标,正规专业的署理所在为客户请求商标注册之前,会对请求的图形商标进行检索。但不论是经过商标局官网,还是白兔等商标查询软件,图形商标的检索依靠的是图形中的元素检索,在对图形中元素的断定上,就存在着片面性。甚至有些图形商标单个元素不存在近似,可是元素的叠加或许与另一个图形商标近似。

这类的盲区有时无法监控,就或许导致第一轮的商标请求被驳回。商标检索的空白期:商标署理所和署理人在进行商标检索时,搜索的是商标库是商标局现在现已收录在系统中的商标,但业内都知道,商标检索有一个空白期,这个空白期约为4~5个月,也就是说在其他请求人递送商标注册请求到下发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的商标,任何人都无法查询,更无从比对是否近似,那么这些说100%经过的署理所,他们是超乎常人的三头六臂。

审查员判别的片面性: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哈姆雷特,关于商标的判别,也依据不同人的片面而异,商标局那么多审查员,你怎么知道你每次遇到的审查员片面性是怎么样的呢?关于商标片面性判别差异首要分以下两点:

①对商标近似判别的片面性几年前有几档很火的明星脸综艺节目,都是关于路人与明星是否相像的主题,关于每一个参赛者,各位看客都会依据自己的片面判别给出的类似分值也各不相同。商标也是同理,不同的审查员关于请求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近似判别,也带有稠密的片面色彩,很或许同一个商标在不一起期递送,遇到不同的审查员,得到的成果也是不同的。

②对商标显著性判别的片面性商标的显著性一般是相对指定的商品和效劳而言的,苹果在生果这类商标中就没有显著性,可是在手机电子产品中,就具备显著性,所以终究可以被作为商标运用。但不同的审查员关于显著性的片面判别也有区别。所以那些代理说怎么敢100%拍胸脯保证商标一定能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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